◇ 姚轩鸽 在历经了诸多坎坷与曲折后,我们终于在治国战略指导思想上回归了原道,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无疑是指导中国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一个历史性重大突破。尽管告别“原则”和“口号”治国的时代是我们社会最紧要的,但告别的前提必须是前提是绝对正确的,至少是经得起推敲的,而且它的基本涵义是清晰的,否则,告别“原则”的结果必然是背离根本方向,人为地制造巨大的系统误差,又一次陷入“说一套,做一套”的历史梦魇中去。因此,要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公正科学的程序落实到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去,化作广大人民群众献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精神动力,必须首先弄清楚“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涵。 一 “以人为本”意味着要把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作为评价和衡量我们一切制度,一切规范,以及政策措施的终极标准。凡是符合这一终极标准的,我们就要坚持,就要继承和发扬;凡是违背终极标准的,我们就要坚决地进行改革,改革的时间进度可以讨论,但改革的决心和大方向绝不能动摇。因为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是我们一切制度与规范——道德的或法律的规范——创建的原初目的,也是我们一切制度与规范的价值得以导出的条件。在实践层面,这一终极标准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形:一般情况下,在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发生冲突可以两全的情况下,这一终极标准应当是“不损害一人地增加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就是说,在这一境况下,“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应当奉行“帕内托标准”。相反,如果为了所谓的大多数人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甚至是牺牲一个人的利益也是不对的。但在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发生冲突不可以两全的情况下,则应当遵循“最大利益净余额”原则。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冲突不可以两全通常表现为: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两全,和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两全。当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发生冲突不可两全的时候,显然应该遵循“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即“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原则;当社会成员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发生冲突不可两全时,则应当奉行“自我牺牲”原则。过去,由于我们假定广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以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是永远的永恒的,所以,事实上我们一直把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和“自我牺牲”原则作为一切制度安排,政策制定的终极依据和标准,把特殊情况下的终极标准和原则当成了一般情况下的终极标准和原则,因此,实践中总是面临一个非此即彼的价值冲突和选择问题,有意无意地牺牲了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而且还理直气壮。岂不知,在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时候,哪怕是牺牲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都是有违制度安排的终极原则的,而这一对终极标准的忽视或误读,客观上也为一些部门和领导剥夺部分社会成员利益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和借口,背离了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放弃了对终极原则的敬畏,加剧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而危害最大的是,背弃终极标准就意味着对客观、普遍、绝对性规律的轻视,实际上就是在否定事物发展的客观性、普遍性和绝对性,夸大事物发展的主观性、相对性和多样性,只看到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看不到世界上还有相同的两片树叶,而这恰恰是保持事物稳定性的关键,结果使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陷入相对主义的思维方式。在政策制定和施政作为中,往往根据个人意志,采取不完全归纳法,通过典型事例来论证和支持自己的提案或议题,甚至对影响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项目,也拒绝对统计意义上多数规律的必要尊重。表现在对外开放方面,就是固步自封,认为自己的一切都好,拒绝对先进东西的主动引进,缺乏全心全意的谦虚精神和勇气,恐惧学习国外根本性的管理思想和治理方略,只满足于在枝节技术方面的借鉴和吸收,结果始终无法融进人类普世价值的正道。
二 “以人为本”意味着要尊重人,把人当成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等等规范价值得以产生的价值源泉。具体说,“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人是社会的人,因此,“以人为本”就是要研究社会中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律,并从这个规律出发,再经过社会创建一切制度规范的终极目的推导出科学优良的制度和规范。在这些关系中,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无疑是最根本,最基础性的关系。国家与广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广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等等,都存在一个基本规律,需要尊重和敬畏。不论怎样,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各个利益主体都会恒久地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偶尔地为社会为他人为自然考虑,所以,我们的一切制度安排和规范,必须以此作为价值的源泉和根据,绝不可以背离这一基本规律。我们要设计符合人性规律的制度和规范,不要动辄向规律挑战,要河水逆流。这样的话,不仅达不到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精神资源的目的,相反会打击和挫伤人们通过有利于社会和他人利益,自然利益的途径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在这方面,历史的教训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们曾经把“大公无私”奉为评价全体社会成员行为善恶的唯一标准,梦想通过全体社会成员觉悟的提高来实现宏伟的现代化蓝图,结果造就了一大批伪君子,使整个社会的精神状态麻木消沉;我们也曾经梦想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动机结构的重构来保证计划经济的高速运转,但实践告诉我们,谁向规律挑战,谁会碰得头破血流。这笔学费对我们这个几代人都渴望国家繁荣昌盛的古老民族来讲,实在太过昂贵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记取历史的教训,尊重人性的规律,鼓励和肯定了一切通过勤劳致富的手段实现个人利益的行为,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全体社会成员行为善恶的基本准则,同时把“不损人”奉为最低标准,及时为一切促进社会发展的行为解除了精神枷锁和人格桎梏,极大地解放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激发了广大群众创业的激情和首创精神。因此,才会有我们今天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这其实就是向“以人为本”价值源泉皈依的结果和效应。今天我们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向更加旗帜鲜明地尊重人性的基本规律,把人性规律当作我们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的根据和出发点,把人性当作我们治理社会的一切规范性价值的源泉。只有我们回归到这个境界,我们的治国方略才能回归常识和理性,充满科学的精神,才可能事半功倍,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真正走出中国几千年历史兴衰更跌的周期怪圈。
三 “以人为本”就是我们的一切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的创建与制定,都要遵循公正、平等、人道、自由、法治等等人类文明发展已经反复证明了的普世规则,彻底告别相对主义的思维方式,摆脱依靠不完全归纳法证伪的魔咒,敬畏统计意义上多数的规律,使我们社会的进步走上平稳发展的健康正道。所谓全面发展,具体说就是要使我们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展,走出畸形的单纯经济发展指标误区,使我们的社会各方面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使我们的社会既能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能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我们要把公正当作治理社会的最重要的原则,促使我们的制度越来越公正,使有德有能之人能够发财致富,能够幸福美满;使我们道德、法律越来越优良,使我们的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科教文化事业越来越发达。要进一步理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回归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本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不再把公平当作实现效率的手段和工具,绝对平等地分配我们生存所必须的一切基本权利(人权)——生存权、政治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人身安全权、竞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权等等,比例平等地分配非基本权利——发财致富权、当官致贵、成名成家权、人身特殊保安权、竞争非基本权利的结果权等等,同时,社会机制要对那些过多地占有了大家共同创建的社会公共资源而成功者给予一定的“剥夺”,对弱势群体给予补偿,因为他们的成功在客观上对弱势群体构成了伤害。我们要用人道主义这一完美的道德原则(也是“以人为本”新发展观的应有之意),匡正我们的一切制度和规范,一方面“把人当人看”,一方面“使人成其为人”;我们要充分正视自由对于社会发展、民族兴旺发达的价值和意义,既重视自由是最深刻的人性需要的内在价值,更要重视自由是社会成员达成自我实现和社会进步的根本条件的外在价值;我们社会的任何强制都要符合法律和道德,而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我们社会的一切强制和自由又都是有限度的,强制是为了维持我们社会的存在,自由可以促进我们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逐步向宪政民主时代过度,充分保障和尊重人权。一句话, “以人为本”意味着我们的一切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都要尊重人,从人出发,尽量减少异化,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最终归宿。
四 总之,“以人为本”新发展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重建“人与人的联盟,人与社会的联盟,人与自然的联盟,人与终极价值的联盟”。重建“人与人的联盟”,就是要把所有人都当作人看,正视、尊重他们的需求、兴趣、爱好,以及觉悟层次的差别,不采用唯一的高标准要求所有人。我们的道德和法律,以及一切制度和政策措施,要按照“己他两利”的原则,区别对待,既有“无私利他”的至善要求,又有“为己利他”的基本要求,还有“纯粹为己”的最低要求。要动员一切道德资源,激活所有精神细胞,解除枷锁,解放人格,为首创精神的复苏和茁壮成长创造条件;重建“人与社会的联盟”,就是要真正理顺人与社会的关系,把人当作社会的核心与根本,始终坚持把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当作“第一原则”来尊奉,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未发生根本冲突可以两全的情况下,要始终高举“杀一无辜得天下不为也”的大旗,只是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根本性冲突,不可以两全的特殊情况下,才能奉行“自我牺牲”的原则和“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社会才可能避免激烈的冲突和震荡,才可能沿着健康协调发展的大道匀速前进,逃逸周期性兴衰的历史怪圈。重建“人与自然的联盟”,就要把自然当成我们亲密的朋友善待和敬畏,停止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终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放下虐杀生命的屠刀。让我们的目光看到的山不再是矿山,看到的森林不再是财林,看到的水不再是矿泉水,看到的飞禽走兽不再是盘中的美餐,而是和我们一样有灵性的生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人生家园,对得起我们的子孙,对得起我们的良心。重建“人与终极价值的联盟”,就是要我们有所敬畏,像圣徒般虔诚地敬畏终极价值,把终极价值当作评价我们一切制度和规范,以及政策措施优劣的最高标准、终极标准,对一切现存的规范和政策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追问,用终极标准去衡量它的好坏,并把这种追问当作一种信仰去追求,当作一种永恒的精神去弘扬。这种对终极价值执着的追求精神,是“以人为本”价值观最最需要的可贵品质,也是我们社会最稀缺的精神资源和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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